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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音計使用注意事項

日期:2024-09-25 18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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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使用 噪音計 時需注意以下事項:

1、測量時,儀器應根據(jù)情況選擇好正確檔位,兩手平握
噪音計 兩側,傳聲器指向被測聲源,也可使用延伸電纜和延伸桿,減少噪音計外型及人體對測量的影響。噪音計使用位置應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確定。

2、噪音計使用電池供電,應檢查電池電壓是否滿足要求:電表功能開關置"電池"檔,"衰減器"可任意設置,此時電表上的指示應在額定的電池電壓范圍內,否則需要更換電池。安裝電池或外接電源注意極性,切勿反接。噪音計長期不用應取下電池,以免漏液損壞儀器
 
3、使用前應先閱讀說明書,了解儀器的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。按噪音計使用說明書規(guī)定的預熱時間(例如10分鐘)進行預熱
 
4、噪音計使用的電池電壓不足時應更換。
 
5、校準放大器增益:電表功能開關置"0"檔,"衰減器"開關置"校準",此時電表指針應處在紅線位置,否則需要調節(jié)靈敏度電位器
 
6、在不知道被測聲級有多大時,必須把"衰減器"放在**衰減位置(例如120dB),然后在測量時逐漸調整到被測聲級所需要的衰減檔位置,防止被測聲級超過量程打壞噪音計
 
7、.傳聲器切勿拆卸,防止擲摔,不用時放置妥當。
 
8、傳感器極其精細且易損壞的比較昂貴的部件,在整個實驗過程中注意輕拿輕放。實驗完畢,拆下傳感器放入指定的地方。
 
9、.儀器應避免放置于高溫、潮濕、有污水、灰塵及含鹽酸、堿成分高的空氣或化學氣體的地方。
 
10、勿擅自拆卸噪音計。如儀器不正常,可送修理單位或廠方檢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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