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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用標準及設備要求

日期:2024-09-28 0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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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用標準及設備要求
 1 氣體標準物質
    采用與被測氣種相同的標準物質,對通用儀器可采用異丁烷或丙烷氣體標準物質。
    標準物質的濃度約為10%LEL, 40%LEL, 60%LEL及1.1倍報警設定點濃度。標準氣體的擴展不確定度不大于2% (k二3)。標準物質的來源見附錄B。標準物質的濃度單位
在使用時應換算成與被檢儀器的表示單位一致。
    2 零點氣體
    不影響 儀器示值的壓縮空氣或環(huán)境空氣均可。
    3 流量控制器
    流量范圍應不小于500mL/min,并帶旁通流量計(見附錄A)。流量計的準確度級別
不低于4級。
    4 秒表、電子或機械秒表均可,分度值不大于0.1s.
    5 絕緣電阻表500V , 10級
    6 減壓閥和氣路
    使用與標準氣體鋼瓶配套的減壓閥;不影響氣體濃度的管路材料,例如聚四氟乙烯
等。
    7 對擴散式儀器使用與儀器配套的檢定用擴散罩。

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2681號